一、商标申请简介

土耳其商标权的获得基于注册和使用相结合原则。

土耳其商标商品或服务分类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。

商标注册申请实行一个类别一份申请的原则。

根据商标法规定,土耳其可接受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联合商标、系列商标、色彩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。

土耳其是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、《关于原产地保护马德里协定》、《国际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尼斯协定》、《关于文件认证的海牙公约》、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》、《关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议定书》、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》成员国。

二、商标注册申请资料

1、 申请人身份证明(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等登记文件);

2、 申请人英文名称/姓名、地址、联系人、邮编,联系方式;

3、 商标图样(电子版);

4、 申请注册的商品、服务名称和所属的注册类别;

5、 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及《涉外商标申请基本情况登记表》。

三、官方回执时间

4周(该时日仅供参考,具体以官方的实际时间为准)。

四、商标注册全程时间(以比较顺利计算)

12-24个月(该时日仅供参考,具体以官方的实际时间为准)。

五、注册商标有效期

从申请日起算 10 年 ,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,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3年申请续展注册,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。

六、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及程序

①形式审查:官方对提交的申请书件、委托书、身份证明、商标图样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;符合官费要求的给以申请日和申请号。

②实质审查:根据本国法律规定审查商标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注册的规定、是否与已经在先注册的当前有效商标相同或近似、是否具有其他不应当注册的情形。

如果不能获得注册的,官方将书面通知申请人,并告知驳回理由。

申请人在法定限期内可提交复审。

不申请复审的,申请商标视为放弃,商标无效。

商标申请程序提前结束。

③公告或公布:官方审查后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注册的,便在官方发行的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。

自公告之日 3 个月异议期内他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。

④注册核准: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,或经公告没有他人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商标注册证。